一、本校同仁有意願參加「臺中市111年雙十國慶升旗典禮」者,請於111年10月10日
(星期一)上午7時50分前報到,請自行前往集合(如不知集合地點,請先洽詢人事室)。
二、典禮相關訊息如下:
(一)時間:111年10月10日(星期一)上午7時50分前報到,8時準時舉行升旗典禮。
(二)地點:臺灣大道市政大樓府前廣場。
(三)當日上午6時至12時,參加人員車輛得免費停放於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一樓平面及地下室一、二樓停車場。
(四)檢附升旗典禮程序表及平面配置圖1份,請與會人員當日上午7時50分前就定位,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校與會人員得於活動結束後1年內補休4小時,教師課務自理(參加典禮當日需簽到及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