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為辦理新竹縣「第63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作品評審作業
一、 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1年12月21日教學字第1111002111號函辦理。
二、 該縣科學展覽辦理時間如下:
(一) 初審:於112年4月7日(星期五)至112年4月14日(星期五)。請各委員以作品說明書進行初審。初審依各組各科參展件數之70%作為入選標準,如作品有其特殊性,亦可增額錄取或全額錄取。
(二) 複審:於112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16時30分,採線上進行複審。
三、 該縣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科別如下:
(一) 國小組:
1、 數學科
2、 物理科
3、 化學科
4、 生物科
5、 地球科學科
6、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含機械/能源/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
7、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化學工程/生物科技/食品科學/環境科學(工程)/材料)
(二) 國中組:
1、 數學科
2、 物理科
3、 化學科
4、 生物科
5、 地球科學科
6、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含機械/能源/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
7、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化學工程/生物科技/食品科學/環境科學(工程)/材料)
四、 每一科別之評審,需同時審查國小組及國中組作品。倘貴校可依上開科別推薦評審,請於111年12月28日(星期三)前,依「新竹縣第63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評審委員推薦名單」(如附件)格式填畢後免備文寄核章掃描檔及Word檔至本局承辦人林小姐信箱(fungling@dtes.tc.edu.tw),本局名單經該局確認後,該局另函通知本屆委員後續相關事宜。
二、 該縣科學展覽辦理時間如下:
(一) 初審:於112年4月7日(星期五)至112年4月14日(星期五)。請各委員以作品說明書進行初審。初審依各組各科參展件數之70%作為入選標準,如作品有其特殊性,亦可增額錄取或全額錄取。
(二) 複審:於112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16時30分,採線上進行複審。
三、 該縣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科別如下:
(一) 國小組:
1、 數學科
2、 物理科
3、 化學科
4、 生物科
5、 地球科學科
6、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含機械/能源/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
7、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化學工程/生物科技/食品科學/環境科學(工程)/材料)
(二) 國中組:
1、 數學科
2、 物理科
3、 化學科
4、 生物科
5、 地球科學科
6、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含機械/能源/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
7、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化學工程/生物科技/食品科學/環境科學(工程)/材料)
四、 每一科別之評審,需同時審查國小組及國中組作品。倘貴校可依上開科別推薦評審,請於111年12月28日(星期三)前,依「新竹縣第63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評審委員推薦名單」(如附件)格式填畢後免備文寄核章掃描檔及Word檔至本局承辦人林小姐信箱(fungling@dtes.tc.edu.tw),本局名單經該局確認後,該局另函通知本屆委員後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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