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轉知]公保部函-自112年10月1日起,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不論投保年資及領取金額多寡,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