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市114年度校園正向管教故事觀摩研討暨表揚活動,鼓勵參加
一、 依據本市114年度推動「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甄選彙編校園正向管教故事實施計畫、校園正向管教故事觀摩研討暨表揚活動實施計畫及臺中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人員獎勵要點辦理。
二、 本市11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甄選彙編校園正向管教故事評選活動業已辦竣,觀摩研討暨表揚活動訂於114年11月20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假市立公明國中多功能教室舉辦。
三、 參加人員請於114年11月10日(星期一)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1.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研習代碼:5280173)報名,另請獲獎學校務必轉知得獎教師或指派代表出席受獎。
四、 獲獎作品相關資訊如附件,倘有誤植,請於114年10月22日(星期三)前逕向公明國中學務處訓育組宋組長(電話04-26154262分機222)進行更正,俾印製獎狀/獎牌。依甄選彙編校園正向管教故事實施計畫第12點考核與獎勵規定,「特優」作者由學校本權責核予嘉獎乙次;獲選為「特優」作者另頒發獎牌乙座,「優等」、「佳作」作者另頒發獎狀乙張,以玆鼓勵。
二、 本市11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甄選彙編校園正向管教故事評選活動業已辦竣,觀摩研討暨表揚活動訂於114年11月20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假市立公明國中多功能教室舉辦。
三、 參加人員請於114年11月10日(星期一)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1.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研習代碼:5280173)報名,另請獲獎學校務必轉知得獎教師或指派代表出席受獎。
四、 獲獎作品相關資訊如附件,倘有誤植,請於114年10月22日(星期三)前逕向公明國中學務處訓育組宋組長(電話04-26154262分機222)進行更正,俾印製獎狀/獎牌。依甄選彙編校園正向管教故事實施計畫第12點考核與獎勵規定,「特優」作者由學校本權責核予嘉獎乙次;獲選為「特優」作者另頒發獎牌乙座,「優等」、「佳作」作者另頒發獎狀乙張,以玆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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