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5年臺中市志願服務人員獎勵表揚活動
一、 依據本府社會局115年9月10日中市社團字第1150140417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訂於115年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於本府陽明市政大樓5樓大禮堂(豐原區陽明街36號)辦理,獲獎名單、受獎人暨觀禮人參加表揚活動報名簡章皆已公告於臺中市志工媒合平台/下載專區/獎勵表揚。
三、 因會場座位有限,為掌握出席人數,請各運用單位填寫表揚活動報名表,相關資訊如下:
(一) 一、二、三等徽章:
1、 上台領獎人:一等徽章得獎者皆可上台受獎,二等徽章及三等徽章每單位僅派1名上台受獎,其餘由各單位領回轉頒。
2、 觀禮人:以每單位1名為限,座位安排於6樓座位區。
(二) 績優志願服務團隊:可派員1名上台受獎,1名陪同者,共計2名。
(三) 績優志工督導:績優志工督導獲獎者上台受獎,1名觀禮人,共計2名。
(四) 即日起受理報名至115年10月12日(星期一)前,請線上填寫報名或填妥報名表單,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臺中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報名。
(五) 報名情形115年10月14日(星期三)公告於臺中市志工媒合平台/最新消息,如尚有名額將開放第二階段報名,請於115年10月16日(星期五)前回傳旨揭報名表(開放名額有限,以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錄取),錄取名單115年10月27日(星期二)公告於臺中市志工媒合平台/最新消息。
四、 持本函(影本)得至本府陽明市政大樓附屬平面或第二停車場免費停放(車頭朝外、面向車道)。請填車號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及聯絡方式____________,至本府陽明市政大樓地下1樓交通局櫃台辦理手續再取車離場。
五、 表揚活動相關事宜請詳閱簡章,聯絡人為本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呂社工師(電話:04-24375973分機2020、傳真:04-24367034、電子信箱:tcvsc.asia@gmail.com)。
六、 檢附活動報名簡章1份。
二、 旨揭活動訂於115年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於本府陽明市政大樓5樓大禮堂(豐原區陽明街36號)辦理,獲獎名單、受獎人暨觀禮人參加表揚活動報名簡章皆已公告於臺中市志工媒合平台/下載專區/獎勵表揚。
三、 因會場座位有限,為掌握出席人數,請各運用單位填寫表揚活動報名表,相關資訊如下:
(一) 一、二、三等徽章:
1、 上台領獎人:一等徽章得獎者皆可上台受獎,二等徽章及三等徽章每單位僅派1名上台受獎,其餘由各單位領回轉頒。
2、 觀禮人:以每單位1名為限,座位安排於6樓座位區。
(二) 績優志願服務團隊:可派員1名上台受獎,1名陪同者,共計2名。
(三) 績優志工督導:績優志工督導獲獎者上台受獎,1名觀禮人,共計2名。
(四) 即日起受理報名至115年10月12日(星期一)前,請線上填寫報名或填妥報名表單,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臺中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報名。
(五) 報名情形115年10月14日(星期三)公告於臺中市志工媒合平台/最新消息,如尚有名額將開放第二階段報名,請於115年10月16日(星期五)前回傳旨揭報名表(開放名額有限,以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錄取),錄取名單115年10月27日(星期二)公告於臺中市志工媒合平台/最新消息。
四、 持本函(影本)得至本府陽明市政大樓附屬平面或第二停車場免費停放(車頭朝外、面向車道)。請填車號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及聯絡方式____________,至本府陽明市政大樓地下1樓交通局櫃台辦理手續再取車離場。
五、 表揚活動相關事宜請詳閱簡章,聯絡人為本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呂社工師(電話:04-24375973分機2020、傳真:04-24367034、電子信箱:tcvsc.asia@gmail.com)。
六、 檢附活動報名簡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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