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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年度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人才庫回流訓練實施計畫,請參閱!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0月30日臺教國署人字
第1156003570號函及本局115年10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
1150094518號函(諒達)辦理。
二、旨揭回流訓練實施計畫前本局已函轉貴校周知,惟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考量研習報名情形及錄取名額,為擴大
研習參與機會,使更多符合資格之人員得以參訓,爰修正
旨揭訓練實施計畫。
三、請貴校轉達所屬周知,並請符合參訓人員依修正後之實施
計畫重新辦理報名;研習時間、方式、報名期限及相關規
定,請依修正後計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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