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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型態電子煙彈(含依托咪酯)」 及相關罰則宣導,請參閱!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8月19日臺教學(五)字第1150078066號函
及行政院115年6月16日「行政院研商反毒指揮小組事宜」
會議決議暨115年7月30日院會會議第4014次會議就「毒品
及毒駕防制執行概況與策進」報告案之決定辦理。
二、近期新興毒品「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摻入電子煙
彈,影響青少年身心發展危害甚鉅,更衍生交通事故及公
共安全風險。
三、為提升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對新型態毒品與電
子煙之認識,並深化反毒態度,加強法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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